大學程式能力檢定
(Collegiate Programming Examination, 簡稱CPE)
大學程式能力檢定 (Collegiate Programming Examination, 簡稱CPE)旨在提升大專學生 與相關人員的程式設計能力,由考生透過線上程式設計,利用電腦自動評判,以檢測程式 設計能力。2010 年 6 月開辦 CPE,2012 年以及之後,每年均舉辦四次 CPE。最近的 CPE, 每一次都有四十餘校參與協辦,考生大約 2000 人(最多一次考生,已超過 2500 人)。CPE 採 取現場程式上機考試,封閉與考試無關之網路。目前題目來自著名 UVA on-line judge 網站 http://uva.onlinejudge.org/ (約 4000 題,收集自歷次程式競賽題目),涵蓋難、中、易範圍, 極適合大二「資料結構」課程以上的程度。大專學生免費,社會人士 500 元。若需要成績 證明書,大專學生 100 元,社會人士 200 元。
CPE 的目標是做為全台灣「程式能力檢定」的標準,有如英文的多益或全民英檢。CPE 希望藉由考試檢定的手段,提升全台灣學生的程式設計能力。有些大學已將 CPE 成績採計 為碩士班入學招生參考標準之一;有些大學採計 CPE 成績為大學部學生畢業門檻;各校高 階程式設計課程(如資料結構、演算法)也非常適合以 CPE 成績作為上機考試之成績。
緣起
ACM ICPC (International Collegiate Programming Contest,國際大學程式競賽)自從 1970 年代開創以來,經過四十多年的發展,已經成為全球電腦界中歷史最悠久且最具影響力的 程式競賽。以 2018-2019 年為例,參加各地區域賽的隊伍超過一萬隊,涵蓋 111 個國家以及 超過 2500 個大學。程式競賽(各地區域賽、世界總決賽)之後,歷次的比賽題目全部收錄於 UVA 網站,目前累積約 4000 題,成為各國學生提升程式能力的練習網站。
為了提升國內學生的程式能力,各大學相關教授於 2009 年組織了「國際計算機器協會 程式競賽台灣協會」,做為跨校交流與合作的平台。該協會並於 2011 年 2 月通過「組織章 程」、「大學程式能力檢定辦理要點」、「大學程式能力檢定考試規則」。為使組織更進 一步法制化,以更順利推動各項事務,故於 2013/11/30 召開正式成立大會,更名為「臺灣 國際計算機器程式競賽暨檢定學會」(ACM-ICPC Contest Council for Taiwan,簡稱 ACM-ICPC Taiwan Council),並成為內政部登記在案的正式學會。該學會下設有一個「大學 程 式 能 力檢 定委 員會 」(Collegiate Programming Examination Committee, 簡稱 CPE Committee),負責推動辦理 CPE 程式檢定考式。
2010 年由交通大學主辦 CPE(原名為 GPE),首度於 2010 年 6 月由交通大學與中山大 學跨校試辦,2010、2011 年各辦理三次,2012 之後每年各四次。2011~2019 年由中山大學 主辦,2010 年 6 月~2013 年 5 月,電腦評判系統之維運由交通大學黃世昆教授負責。自 2013 年 6 月起,電腦評判系統之維運由銘傳大學謝育平教授負責(瘋狂程設)。目前已超過 40 個 學校參與協辦成為考場,每次考生人數超過 2000 人(2018/12/18 到考考生人數為 2624 人)。
CPE 的用途如下:
單一課程上機考試。
各校校內程式設計競賽。
各大學資訊相關學系畢業檢定。CPE 成績已被採計或可抵免為學士班畢業門檻之學 校如下: 大同大學、中山大學、中正大學、中央大學、元智大學、 台中教育大學、台北大學、台北市立大學、交通大學、金門大學、 東華大學、虎尾科技大學、屏東大學、高雄大學、逢甲大學、 雲林科技大學、勤益科技大學、嘉義大學、彰化師範大學、銘傳大學、 澎湖科技大學、靜宜大學、聯合大學 (另,交通大學、東華大學、長庚大學訂為碩士班畢業門檻)
研究所入學考參考標準。已將 CPE 成績採計為碩士班入學招生參考標準之一的學校 如下: 中山大學、中正大學、中央大學、中興大學、台中教育大學、 台北大學、交通大學、清華大學、高雄大學、高雄科技大學、 雲林科技大學
廠商徵才。2013年5月30日起已有29間廠商列入徵才遴選標準,包含:聯發科、日月光、工研院...等
提升個人程式設計能力。
CPE 的特色作法如下:
利用外部題目資源(ACM ICPC 題目庫),涵蓋難、中、易範圍,以檢測學生平均程式 能力。
CPE 有客觀的分級機制,有助於學生瞭解自己的程式設計能力。
報名資格與方式:
本檢定每年辦理四次,每一季一次。
(一) 大專在學學生(含研究生)免費報名,社會人士收費 500 元, 並透過電腦網路線上報名。cpe.cse.nsysu.edu.tw/cpe/
報名時,需先至網站註冊帳號, 然後再報名該次考試。若已有註冊帳號,則免再註冊帳號, 但仍須報名考試。
(二) 若具大專學生身份,於完成報名而無法準時應考時,考生應 自行在報名結束前取消該次報名;報名結束後,若有特殊原 因而無法應考時,應於考前檢具理由向承辦單位請假。報名 後,無故缺席而未到考,將取消該學生其後一次考試資格。
考場:由參與協辦之學校設置電腦教室為考場,並於開放報名前 公布於網站,考生於報名時可就近選擇應試地區之考場。
考試時程:區分為報到、考前測試、休息、正式考試。正式考試 時間為三小時。
考場規則:
(一) 大專學生必須攜帶學生證,社會人士必須攜帶貼有相片之身 份證、健保卡或駕照等證件,否則不能進場應考。報到結束 後二十分鐘起,考生不得進場應考。
(二) 對於證件相片是否為考生本人有疑義時,監考人員得對考生 進行拍照存證。
(三) 每人使用一部電腦,機器需於測試時間內測試完畢。考場設 備及作業環境由承辦單位提供和設定,考生不得任意更改設 定。比賽使用的軟體詳細資料將於考前公布於網站。
(四) 考生不能攜帶任何資料、字典、書包、食物、手機、電子媒 體等進場。
(五) 承辦單位有權對考試中的突發狀況進行處理。
(六) 考生除經由承辦單位指定之監考人員、工作人員及系統維修 人員請教系統相關問題,如系統錯誤訊息等,不得與其他人 員或考生互相研討觀看。
(七) 考試期間,考生不得離開座位。若有特殊情形,需要上廁所, 必須舉手取得監考人員同意,並登記後,方可離座如廁。考 生離座期間不得與他人研討試題。
(八) 考試期間有任何違反考試規則或破壞考試秩序的行為,情節 嚴重者,得取消考試資格,並報請相關單位處置。
考題與評判:
(一) 試題以英文命題。
(二) 題目採用 ACM-ICPC(Association of Computing Machinery - International Collegiate Programming Contest)題型格式,輸入 與輸出資料全為純文字資料,每套輸入資料可能包含多組測 試資料。程式必需讀取測試資料,並依規定,將結果輸出。
(三) 題目可能取自 ACM-ICPC 題目庫。
(四) 考生所設計之程式由電腦自動評判其正確性。
評分規則:
(一) 本檢定評分方式採 ACM-ICPC 評分規則,區分為絕對成績 與相對成績。絕對成績依答對題數區分等級;相對成績採 ACM-ICPC 之排名規則。
(二) ACM-ICPC 評分規則與排名規則:凡送繳評判的答案,將會 有「通過」、「不通過」兩種結果。考生以答對的題數作為評 定名次的主要依據;答對題數相同者,以答對題數所耗費時 間之總和,作為排名次的依據。答對題目耗費的時間總和, 是指考試開始至送繳答案所經過的時間,以分鐘為單位,再 加上該題送繳後但被評判為錯誤的次數乘以 20 分鐘。答錯 的題目所耗費之時間不計。
本檢定每年辦理四次,每一季一次。
(一) 大專在學學生(含研究生)免費報名,社會人士收費 500 元, 並透過電腦網路線上報名。cpe.cse.nsysu.edu.tw/cpe/
報名時,需先至網站註冊帳號, 然後再報名該次考試。若已有註冊帳號,則免再註冊帳號, 但仍須報名考試。
(二) 若具大專學生身份,於完成報名而無法準時應考時,考生應 自行在報名結束前取消該次報名;報名結束後,若有特殊原 因而無法應考時,應於考前檢具理由向承辦單位請假。報名 後,無故缺席而未到考,將取消該學生其後一次考試資格。
考場:由參與協辦之學校設置電腦教室為考場,並於開放報名前 公布於網站,考生於報名時可就近選擇應試地區之考場。
考試時程:區分為報到、考前測試、休息、正式考試。正式考試 時間為三小時。
考場規則:
(一) 大專學生必須攜帶學生證,社會人士必須攜帶貼有相片之身 份證、健保卡或駕照等證件,否則不能進場應考。報到結束 後二十分鐘起,考生不得進場應考。
(二) 對於證件相片是否為考生本人有疑義時,監考人員得對考生 進行拍照存證。
(三) 每人使用一部電腦,機器需於測試時間內測試完畢。考場設 備及作業環境由承辦單位提供和設定,考生不得任意更改設 定。比賽使用的軟體詳細資料將於考前公布於網站。
(四) 考生不能攜帶任何資料、字典、書包、食物、手機、電子媒 體等進場。
(五) 承辦單位有權對考試中的突發狀況進行處理。
(六) 考生除經由承辦單位指定之監考人員、工作人員及系統維修 人員請教系統相關問題,如系統錯誤訊息等,不得與其他人 員或考生互相研討觀看。
(七) 考試期間,考生不得離開座位。若有特殊情形,需要上廁所, 必須舉手取得監考人員同意,並登記後,方可離座如廁。考 生離座期間不得與他人研討試題。
(八) 考試期間有任何違反考試規則或破壞考試秩序的行為,情節 嚴重者,得取消考試資格,並報請相關單位處置。
考題與評判:
(一) 試題以英文命題。
(二) 題目採用 ACM-ICPC(Association of Computing Machinery - International Collegiate Programming Contest)題型格式,輸入 與輸出資料全為純文字資料,每套輸入資料可能包含多組測 試資料。程式必需讀取測試資料,並依規定,將結果輸出。
(三) 題目可能取自 ACM-ICPC 題目庫。
(四) 考生所設計之程式由電腦自動評判其正確性。
評分規則:
(一) 本檢定評分方式採 ACM-ICPC 評分規則,區分為絕對成績 與相對成績。絕對成績依答對題數區分等級;相對成績採 ACM-ICPC 之排名規則。
(二) ACM-ICPC 評分規則與排名規則:凡送繳評判的答案,將會 有「通過」、「不通過」兩種結果。考生以答對的題數作為評 定名次的主要依據;答對題數相同者,以答對題數所耗費時 間之總和,作為排名次的依據。答對題目耗費的時間總和, 是指考試開始至送繳答案所經過的時間,以分鐘為單位,再 加上該題送繳後但被評判為錯誤的次數乘以 20 分鐘。答錯 的題目所耗費之時間不計。